江源区卫生局内设机构和人员、职能职责
一、党委书记、局长:孙宏雁,主持卫生局全面工作。
二、纪检组长:马 艳,负责全区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委日常工作。
三、副局长:郭辉,分管医政科、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科。
四、办公室负责人:张志刚。
职责范围:
1、协助分管局长负责主持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拟订办公室的计划、报告、总结,制定本系统目标责任制和局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党务、纪检信访、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
4、抓好宣传、文秘、人秘等工作。
5、负责本局的财务管理,审核系统内各单位的财务工作。
6、协调和督办本局各科室的业务工作,负责考勤、考纪及后勤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医政科长:刘太凯
职责范围:
1、协助分管局长进行工作,主持科内全面工作。
2、参与草拟全区医疗事业发展规划、医疗机构设置、区域规划、医疗服务规划、医政工作计划,并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
3、负责全区医政、农村卫生、医学会、卫生工作者协会、护理管理、医疗信访、医疗事故鉴定、征兵体检、医院分级管理与评审、医疗机构的检查指导、老干部保健及重大突发事件急救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防疫科长:王丽
职责范围:
1、协助分管领导抓好科内全面工作。
2、负责起草全区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的年度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3、提出全区预防保健、地方病防治等工作主要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
4、协助分管副局长抓好全区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初级保健、地方病、驱绦灭囊等项工作,并进行检查指导。
5、协助分管副局长对辖区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爱国卫生办公室副主任:侯英
工作职责:1、组织贯彻执行有关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统一规划、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3、指导、协调、督促并考核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履行其承担的爱国卫生工作职 责。
4、对公共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评比。
5、组织动员全民参加爱国卫生活动。
6、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疫情、灾情、食物中毒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
7、开展公共卫生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八、红十字会秘书长:柯玉晰
工作职责:
1、做好救灾准备工作,注意本地灾情,灾害发生后,准确、及时地报灾,向国内外争取人道主义援助,组派医疗队,做好灾区伤病员的诊治和防病防疫,按照《中国红十字会参与自然灾害救济工作暂行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救灾款物的接收、分发、登记等项工作。
2、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
3、组织群众开展社会服务。
4、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5、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配合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台湾事务工作。